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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民网络”时代为何要坚守“七条底线”
要细数被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子,可以举出很多。中部某地级市的一名司法局局长张青(化名),就被类似的问题困扰多年。
几年以前,一篇题为《××市司法局官商勾结为骗职工巨款,疯狂合演设骗、行骗、保骗、报复连续剧》的网帖开始出现在网络论坛上。此后几年,类似标题的网帖铺天盖地的出现,内容直指张青。
发帖人称,在2006年××市司法局与某开发商“合作开发的一个职工住房项目”中,“官商勾结,关系工程设骗局,为将职工数百万购房款骗到手,演绎了一场纷繁复杂、波浪翻滚的设骗、行骗、保骗、报复连续剧”。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了解到,在发帖人向有关单位实名举报后,当地纪委对张青进行过多次调查,审计部门安排对张青所在的司法局进行过两次审计,均未发现问题。而该局近10名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愿意为张青的清白作证。
然而,这一切结论均未能说服发帖人。时至今日,指责张青的网帖仍随处可见。“我个人名誉、单位名誉都受到极大的损害。”张青无奈表示。
“我们现在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,某个人说了一句话,大家就开始去‘人肉搜索’他,这显然会侵犯被‘人肉’者的隐私。如果他本身不是一个公共事件的当事人,只是一个私人纠纷,你发动去谩骂、攻击、‘人肉’,就会侵犯他一系列合法权利,比如表达权、隐私权、名誉权。”沈阳告诉《法制日报》记者。
沈阳说,一些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,甚至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。“英国就发生过很多网民骂一个小女孩的事情,最终导致小女孩自杀了,这是非常激烈地、极端地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。如果超出了当事人的承受能力,后果会很严重”。
造谣传谣冲击社会公共秩序
网络“谣言”因其传播迅速、范围广等特点,导致现实中的社会公共秩序一次次地受到严重冲击。发生在2011年的“抢盐风波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2011年4月1日,网友“渔翁”度过了十天的治安拘留期后,重归自由。
这名浙江省杭州市某数码市场的普通员工,于当年3月15日10点多,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,发在了几个QQ群上。超乎他想象的是,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,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核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。
一天以后,北京、广东、浙江、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。据分析,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?%9